1、木档:木档采用方木进行加工,单根木档不允许有接头存在。
2、木箱:采用枪钉固定的位置每处不少于3枚钉子,为三角形方式固定(底托下层两端的木板固定不少于5枚钉子),中间连接处为3枚枪钉,所有枪钉打入木板后钉头陷入木板中,钉头和木板表面平齐,裸露的钉尖须进行弯折处理,枪钉长1度点边板和箱盖板采用50mm的枪钉外,其它均为70mm螺旋钉。
木箱的侧框和盖板均采用木板进行加工,单块木板无接头存在,底托采用底脚(或垫块)和木板进行加工构成叉齿道;供货时木箱分底托、侧边板、箱盖板、其他辅助材料等组件。
木包装箱需要特别添加木料与材质的地方,按照确认的图纸执行。
检验标准:
1、检验人员将严格按照本质量标准内容,检验所用材料长度、宽度、厚度是否在公差范围内,是否符合技术标准。
2、检验人员将严格按照本质量标准内容,对产品进行如下内容的检验:含水率、木箱尺寸、加工尺寸、木箱外观、图标。